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山泉乡,穷地方。

这里的男人绝大多数是以捕猎为生,靠山吃山。

这一年,成人祭刚过,每个年满十二岁的男孩都拥有了自己的名字。

夜。

镇东一户。父亲喝醉了酒,用棍子抽打儿子。

别人家孩子上山抓的是虎豹熊狼的幼崽,换到的自然是响当当的大名!

而自己的儿子——全镇个头最大的男孩,却只捡回来了一条狗,而且还是少只耳朵的残疾。

好好的成人祭,只有他一家颜面扫地。

他怎么能不生气!

棍子不停的落下,已经打断了两根,母亲坐在床的一角啜泣。

儿子跪在地上一声不吭的挨打,怀里护着一个小生命。

第三根棍子也断了,而父亲仍没有解气。

他要再换根新的,遭到了奶奶的阻拦。

「够了!」瘦小的奶奶,护在孙子的前面。

「阿妈你让开,我要把这小子打醒,明天他当着镇长的面亲手宰掉这条狗,说不定还能求到一次重新起名的机会。如果真叫狗耳,那他这辈子都别想再抬得起头。」

父亲已经窝囊了半辈子,绝对不能让儿子走自己的老路。

「我孙子壮的像头牛,过两年娶个粗腰的婆娘进门,生一大窝男孩,我看谁敢瞧不起!」奶奶说。

「唉!阿妈,他就是被你宠坏的。唉!」父亲恨恨地长叹一声,扔下棍子。

正如父亲预料的,狗耳,成了山泉乡的新笑话。

连七八岁的小孩都敢追在背后嘲笑他。

而狗耳这家伙,明明力气和个头已经完全不输给成年人,却从来没有还击过。

「为什么不还击呢?」

一个午后,邋遢大叔问他。

这个邋遢大叔是个怪人,三四年前他背着一个大麻袋流浪到山泉乡,然后就随随便便地住了下来。

没人知道他叫什么,从哪里来,多少岁。

他整日酗酒,胡子拉碴的,所以镇上人就用「邋遢大叔」称呼他。

酒,是要花钱买的。

这个道理在哪都一样。

每当邋遢大叔没有酒钱的时候,他就会进一次山,每次必有收获,简直比镇里最老练的猎人还厉害。

邋遢大叔除了喝酒,另一个最大的爱好就是晒太阳。

于是,在成人祭后,一个阳光充足的午后。

出门晒太阳的邋遢大叔遇到了正在逗狗玩的狗耳。

问出了上面的那句话。

「为什么要还击?」逗着松球玩的狗耳反问。

松球是那条小狗的名字,当然是狗耳给取的。

那天狗耳在山间遇到它的时候,它遍体鳞伤被一头成年山狼压在爪下,山狼正在享受虐杀弱者的快感,只是先慢慢撕咬掉了猎物的一只耳朵。

狗耳仅用一箭就射爆了山狼的脑袋,失去一只耳朵的小狗也因为流血过多而奄奄一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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